欢迎访问卢合意专业法律服务网!咨询电话:13422790887
律师文集Lawyer Introduce 首页>律师文集 >律师文集详细    
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差异
 合同在经济生活中是极为重要的,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因为各种原因总会存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的情况,很多人会认为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一样的,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。简单来说呢?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二者在效力方面不同和适用的范围不同。
  一、什么是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?
  合同的终止,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,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关系归于消灭,在客观上不复存在。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。
  所谓合同的解除,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,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,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。合同的终止,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,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。
 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
  二、根据定义来看,二者极为相似,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。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,其区别主要表现在:
  1、二者的效力不同。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,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,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,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,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。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,向将来发生效力,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。
  2、二者适用的条件不同。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,是对违约方的制裁。因此,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。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,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,如合同因履行、双方协商一致、抵销、混同等终止。由此可见,合同终止的。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。简而言之,适用的条件不同。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,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;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。
  3、适用范围不同。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,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,如租赁合同、承揽合同、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;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。
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江门律师卢合意服务热线:13422790887 QQ:719523776   粤ICP备xxxxx号